首页 > 含油危废处理方法及处理系统
专利类型: | 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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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号: | CN202210752275.5 |
申请日期: | 2022年6月29日 |
公开(公告)日: | 2022年7月29日 |
公开(公告)号: | CN114811614A |
主分类号: | F23G7/04,F,F23,F23G,F23G7 |
分类号: | F23G7/04,F23G7/05,F23G5/02,F23G5/44,C02F11/12,C02F11/00,F,C,F23,C02,F23G,C02F,F23G7,F23G5,C02F11,F23G7/04,F23G7/05,F23G5/02,F23G5/44,C02F11/12,C02F11/00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发明(设计)人: | 范涛,侯波,李晓金,文华,袁奋云,杨燕,王玉龙 |
主申请人地址: | 100039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1号楼9层901室 |
专利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伊南 |
国别省市代码: | 北京;11 |
主权项: | 1.一种含油危废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一、将含固体含油危废与脱附剂混合,进行调质脱附,得到混合料; 步骤二、将所述混合料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固体危废和第一液体含油危废,将所述固体危废与燃煤混合,得到固体燃烧料; 步骤三、将所述固体燃烧料和所述第一液体含油危废进行焚烧处理,得到烟气和粉煤灰; 步骤一中,所述脱附剂选自IIA-IIIA族金属的氢氧化物和/或含氮有机物;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含固体含油危废,所述脱附剂的用量≥0.5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含固体含油危废,所述脱附剂的用量为0.5-10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脱附剂包括IIA-IIIA族金属的氢氧化物和含氮有机物;其中,所述IIA-IIIA族金属的氢氧化物与所述含氮有机物的质量比为0.25-4: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IA-IIIA族金属的氢氧化物选自氢氧化镁、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钙中的至少一种;所述含氮有机物选自N-十二烷基二甲胺、十六烷基二甲基氯化铵、烷基醇酰胺和酰基缩氨酸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一中,所述调质脱附的条件包括:调质脱附温度为30-95℃,调质脱附时间为0.5-3 h。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所述固体危废的含油率≤2 wt%。 7.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所述固体危废的含水率为40-60 wt%。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将第二液体含油危废与所述第一液体含油危废混合,得到第三液体含油危废后,进行所述焚烧处理。 9.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所述固体危废占所述燃煤的比例≤5wt%。 10.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中,所述焚烧条件包括:焚烧温度为1000-1500℃;焚烧时间为1-10 s。 11.一种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所用的含油危废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固相危废仓(10)、调质脱附装置(20)、固液分离装置(30)、燃煤仓(40)和燃煤锅炉(60); 所述固相危废仓(10)用于存储含固体含油危废; 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与所述固相危废仓(10)连通,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中包含脱附剂,用于对来自所述固相危废仓(10)的含固体含油危废进行调质脱附,得到混合料; 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与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连通,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包括液相出口和固相出口;用于对来自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的混合料进行固液分离,得到固体危废和第一液体含油危废; 所述燃煤仓(40)与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的固相出口连通,用于将所述固体危废与燃煤进行混合,得到固体燃烧料; 所述燃煤锅炉(60)包括固相进口和液相进口,所述固相进口与所述燃煤仓(40)连通,所述液相进口与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的液相出口连通,用于对来自所述燃煤仓(40)的固体燃烧料和来自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的第一液体含油危废进行焚烧,得到烟气和粉煤灰。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包括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和第二固液分离装置(32); 所述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与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连通,所述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包括第一固相出口和第一液相出口,所述第一液相出口与所述燃煤锅炉(60)的液相进口连通;所述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用于对来自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的混合料进行第一固液分离,得到第一固相和第一液体含油危废; 所述第二固液分离装置(32)与所述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的第一固相出口连通,所述第二固液分离装置(32)包括第二固相出口和第二液相出口,所述第二固相出口与所述燃煤仓(40)连通,所述第二液相出口与所述调质脱附装置(20)连通;所述第二固液分离装置(32)用于对来自所述第一固液分离装置(31)的第一固相进行第二固液分离,得到固体危废和第二液相。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液相危废仓(50); 所述液相危废仓(50)分别与所述固液分离装置(30)的液相出口和所述燃煤锅炉(60)的液相进口连通,用于将第二液体含油危废与所述第一液体含油危废进行混合得到第三液体含油危废。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粉碎装置(80),所述粉碎装置(80)分别与所述燃煤仓(40)和所述燃煤锅炉(60)的固相进口连通,用于对所述固体燃烧料进行研磨,得到固体燃烧颗粒。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烟气净化装置(70),所述烟气净化装置(70)与所述燃煤锅炉(60)连通,用于对所述烟气进行净化。 |
法律状态: | 公开 , |